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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介赋权在传播、行动中改变

师曾志 2015-4-6 16:142156 人围观, 发现评论数0个 原作者: 师曾志

摘要 :媒体是体制与制度的产物,媒介是传播的载体、介质,其相通的地方在于,它们都承接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凸显的是人与人的关系

面对互联网时代,我们需要问的问题是,媒体是不是等于媒介?媒体是体制与制度的产物,媒介是传播的载体、介质,其相通的地方在于,它们都承接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凸显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的影响下,新媒介在传播速度上的快捷性在跨越时空中建构出新的人际网络关系,网络技术本身的涌现、迭代等特征,决定了传统媒体向新媒介的转型不是一种简单的新和旧之间的转换,它们在传播主体、议题、手段、方式、反馈效果以及运行机制上都会存在很大差异。

媒体与新媒介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样态。媒体的建制存在于历史与现实当中,它是历史与法律、政治、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再现,其存在得益于体制、惯性等的支持,但同时也受制于制度、惯习等的约束。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媒介,是历史与现实、甚至是未来的体现,其正当性与合法性来源于跨越制度、体制以及符合社会发展的空间与行动。正是在媒体与新媒介的交融以及对中国社会变迁带来深刻改变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新媒介赋权的概念。

新媒介赋权的三重结构

新媒介赋权的核心要义是过去被体制、机制遮蔽的权力得到彰显,对现有权力的解构与重构,社会交往关系越来越成为权力的重要来源。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手机等通讯社交功能的增加,信息获取与交流已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信息传播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人们认识世界的方式和世界观、人生观等。

新媒介赋权所带来的社会变迁,是在一种复杂的社会结构中进行的,也有着自身发展的逻辑与机制。概而言之,新媒介赋权中存在三种结构体系:一是社会交往网络中传播-行动-改变;二是关系-事件-权力;三是创新-差异-生命力。这三种结构体系还在纵向上展开:即传播-关系-创新;行动-事件-差异;改变-权力-生命力。传播重在行动,更希望改变,传播在事件中多元主体在关系互动中试图达成创新;关系生发权力,权力生成于事件中,事件是在行动与差异中推动权力格局的变化;差异有利于创新,生命力在差异和创新中改变与发展。

这三种结构与机制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关系,我们可以借鉴葛兰西的“盟主权”概念以及雷蒙·威廉姆斯对盟主权概念的发展加以理解。葛兰西作为马克思主义思想家,没有简单停留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概念、关系中,而是深入到文化、经济、阶级以及权力之间的关系中研究社会变革。葛兰西认为文化等不是经济基础的简单再现,“社会变迁取决于从事各种实践的个体的创造性活动。”葛兰西在《南方问题的一些方面》首次提出作为政治、知识和文化因素的综合体“盟主权”的概念。盟主权肯定了阶级统治结构中的价值观念体系、文化自主性及其机制独立存在的事实,剖析了行动者在即有的统治支配关系中获得认同及使之合法化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也为传统主流权力的解构与重构提出了理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政府、市场关系中已有了很大的发展空间,这为价值、观念等的交流、交锋等提供了可能性,各方的声音与行动都会影响到权力本身,这也构成了盟主权存在与发展的前提。盟主权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是,“文化既作为制度也作为实践,紧密地联系着历史与政治,与权力关系深深地交织在一起。文化不是中立的,也不是从社会制度中自发产生的。文化由特定的群体或知识分子生产出来,尤其是那些属于‘上升阶级’的成员,他们必须用新的和富有挑战性的思想打击旧的和传统的思想。”葛兰西提出“民族大众”的概念,将文化意识形态等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肯定了人的因素,人的价值,在人的交往、交流中最终实现意义、观念等的生产与再生产。

葛兰西强调行动者间的文化信仰的认同,这为行动提供了主观基础。文化信念嵌于社会关系网络中,生发于多样性的社会结构中,也是一种内化过程。文化价值观不是支配与消弭的关系,而是确立价值观的争夺过程。葛兰西的盟主权概念允许意识到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异和多元声音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威廉姆斯提出“盟主权”超越了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概念,因为“盟主权绝非仅仅是一个阶级观念或者某个特殊阶级的世界观的问题,而是一种结构。该结构包含了一整套实践与期望、能量、感受和有生命力的价值与意义系统。盟主权也不是单纯的上层建筑,它构成了一个生动的过程,一个由各种经验、关系和行动组成的丰富、深邃、透彻的且现实的集合;在这一过程中,各种需要不断得以更新、再造、维护和修正。”

权力在传播中生成与发展

新媒介赋权三重结构中,最本质的是对权力本身、来源的认识。很多人认为媒体是权力、政府是权力,资本是权力,也就是把权力当成一种占有和所有之物,它是固态的,静止的。福柯是权力研究方面的思想家,他的本体论思想是“历史游戏中的力量既不服从一种使命,也不服从一种机械论,而是服从于斗争的偶然。它们表现自己,不是以一种先前意图或者一种最终结果的逐渐出现的形式。它们在事件那独特的色子游戏中现身。”这是福柯社会关系网络中生产与再生产权力的思想来源,与新媒介赋权密切相关的是,福柯一针见血地指出,权力构建、解构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这也就是说权力更多是在关系和传播过程当中实现的,它是交流的,甚至是共享的,是动态的,是在传播过程生发、生成与发展的。

传播-关系-创新是权力产生的基础,也是其他行动-事件-差异、改变-权力-生命力延展的前提。新媒介在中国社会转型中发挥作用最关键的是在对传统社会关系网络解构基础上建构一种新的社会关系网络。赋权从主体上划分可以分为自我赋权、群体赋权、社会赋权与组织赋权四种。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它们的关系会有很大不同。传统社会中权力是自上而下的赋权机制,也就是组织赋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决定着群体、社会赋权,甚至决定自我赋权。互联网社交传播方式构建出的新型社会关系网络,具有跨界、跨行以及主体多元、异质的特点,它生产出一种以社会交往与社会资本连接的权力体系,这种权力体系已不单单是自上而下的权力控制,更多的产生出自下而上的权力。这种自下而上的权力强调的首先是自我赋权,在自我赋权基础上得到群体、社会赋权乃至组织赋权。社会赋权也是社会发展合法性的表现之一,在很大程度上会引发社会各类组织的高度关注,这种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权力大多交汇在公共政策方面,在公共政策上达成各方利益的平衡,真正实现赋权与改变。

新媒介赋权中关系-传播-创新对应关系,强调的是生成性和创新性。不仅仅是国家与社会宏大叙事下的关系,更是在各种主体的相互竞争的小叙事中展开。赋权也是从自我赋权中开始的,并努力实现群体、社会、乃至组织赋权。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关系中更多的是以人性、语言、知识等为基础的。多元异质的构境语境下,人性、语言、知识等直抵生死的交汇之处,这也为行动-事件-差异结构发展的作用得到肯定。

新社会关系网络中多元异质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是出现了新权力产生与发展的可能性,还需要在行动-事件-差异上展开。行动是个人及社会关系中的抵抗、反抗与改变等的政治行为。这里涉及到行动与知识的关系,长久以来我们认为知识就是知识,其实知识是能力,其本身拥有三种特质:第一是倾听的能力;第二是做事的能力;第三是处事的能力。

事件强调的是关系-传播-创新中的特异性。将事件放在时空的维度上考虑。时空本是空洞的,但与时空相关的观念、行动等却构成了历史,也实现着过去与现在、现在与未来之间的清算。本雅明说“过去随身带着一份时间的清单,它通过这份时间的清单而被托付给赎救。过去的人与活着的人之间有一个秘密协议。我们的到来在尘世的期待之中,这种力量的认领权属于过去。”

新媒介赋权概念中最奇妙之处是在于主语的缺位。莱布尼茨思想的基点之一就是,谓语被他认定为是一种事件,一种断然的行动。谓语能脱离主语而获得自主性,具有了修正、甚至是颠覆主语的力量。“‘事件是无形的,以生成流变的方式出现在时间里,生命并非仅是那种出现在躯体间的那种有形的状态,而是通过事物进行了无形的转化。于是生命就是具有肯定性差异和生产性的‘事件’”。

事件指的不仅仅是大众传媒报道的事件。德勒兹曾说,“我不认为大众传媒能有多大的能力或本领抓住一个事件。首先,媒体往往表现开始或结尾,而一个事件,即使是短暂的,即使是瞬间的,也是持续的。其次,媒体总是要使事件具有戏剧性,而事件与停顿时间是不可分的。停顿时间不仅存在于事件的前后,而且就在事件之中”,德勒兹一再强调停顿的重要性,他说,“停顿令事件具有深度”我们是事件的观察者,而不是媒体事件的看客或窥视者。德勒兹引格勒蒂森的话说“一切事件都可以说是存在于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时间之中。”强调各方对事件的回应、等待、期待,新媒介赋权正是对大众传媒对事件选择性报道的逸出,将每个人对事件的回应和等待都体现了出来,尤其是大家在表达与讨论之中,获得的新的感知与体验,并由此而不断变换着讨论的议题以及将问题引向不同的方向。

最佳世界存在于博弈与创新之中

行动-事件-差异的基础不是简单基于道德、伦理、公益、责任、良善等基础上的。新媒介赋权在行动-事件-差异的逻辑与机制中,不是简单地强调“公共善”、“公共利益”、“公益传播”等,这是因为新媒介赋权本身也影响到以社会分工为基础建构的经济学发展的基础。当代经济学中的“理性人”更多地注入了社会交往、社会关系等因素,人微不再言轻,利他、担当、责任、公益、价值观甚至人性与利润的实现融为一体,使得经济学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我们所言的跨界、跨行以及超越社会分工能实现新媒体赋权的最根本的依据。

行动-事件-差异中凸显了多元主体以及主体间人性、知识、语言等感知、体验、交流、对话甚至宽恕等能力,它们也越来越成为权力生产与再生产机制中必要的物料和构成部分。黑格尔的“世界之夜”,说明人类的本性犹如黑夜,万事万物围绕着它,变幻莫测,行动强调事件的时空性以及特异性,就是让人们可以探索到行动的无限可能性,不断突破人们所谓的概念、观念、信仰等“虚假意识”,为“破坏是创新的另一种存在方式”奠定基础。

新媒介赋权中的权力-改变-生命力这一组关系中,是关系-传播-创新与事件-行动-差异两组关系的目标与延伸。新媒介赋权中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权力的博弈对社会发展的推动最终还是需要落实在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完善中,而这些制度也永远处于不断完善中。因为一个问题的解决,可能会带来另外的问题,这需要我们保持警惕与警醒。生命力实则来源于对生命本能的信仰,它体现在对制度的不断逃逸与伸张、逸出中,生命本能与制度本身永远处于矛盾紧张关系之中。

新媒介赋权在传播、行动中的改变,从机理上应在与关系-事件-权力及创新-差异-生命力复杂关系中展开和分析,使得传播-行动-改变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更重要的是,让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应参与其中。转型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错综复杂,简单地肯定与简单地否定都是没有意义的。诚如马克思所言,“现今社会的这种令人失望的形势使我满怀希望”。

然而,新媒介赋权的今天,我们仍然要问的问题是,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有无分界点,我们如何行动?互联网让媒介景观日趋比真实还真实,我们太多人已习惯于在象征符号世界中进化,也在象征世界中定义着个体与国家、个体与组织、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人们的这种重新认同,是让人获得解放还是不知不觉中将自身隶属与束缚?这是我们需要明晰与清醒的,现实的行动永远不能被象征世界的符号行动所遮蔽。世事繁杂,法无定法,幻象之心依然有各自的姿态与追索,新媒介赋权让人心的连接、体验与感知不再仅仅是理性的再现,也是心性的逸出与伸张。

生命心智上的感知成为弥合撕裂让生命得以延存的源泉活水,新媒介赋权的三重结构好似通往“无”的中介。在这个意义上,新媒介赋权应放在生命传播的救赎与时间中,通过传播所生成的生命力推动人类的自我救赎以及在自我救赎中获得新的生命力。新媒介赋权让我们认识到,生命的生成、存续及升腾强调的是将生命的体验融于日常生活中,积极虚无主义的超验信仰与消极虚无主义物质享受信仰并不绝对矛盾,正如天空与大地彼此相依。

总之,新媒介赋权带来中国社会的发展与变化,如莱布尼茨早就认识到,“我们的世界是最佳的,并不是因为它受善的支配,而是因为它适宜产生和接受新的东西”。这告诉我们,新媒介赋权时代,最佳世界不是由人的良善意愿与意志所建构和趋达的,而是存在于权力博弈而不断有创新事物产生并被社会所认同的可能性中。在这个意义上,公益传播中强调公共利益以及在公共善上的协商与协力,但在更大的时空中博弈,以公共传播的视野,公益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前景。所谓公共传播,是针对社会问题,社会多元主体构成交往网络,相互赋权,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在沟通、对话、行动中,达成影响并改变公共政策决策机制与内容的过程。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看到新媒介赋权下,公益传播越来越重要,但其真正的意义却是在公共传播时代的到来。


作者:师曾志

CM公益传播专栏作者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导,安平公共传播公益基金创始人、管委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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